淮北市精神(心理)卫生中心见习生招聘公告
淮北市精神(心理)卫生中心 见习生招聘信息
为做好2023年度淮北市精神(心理)卫生中心公开招聘见习生的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- 招聘需求
见习岗位名称 |
拟接受见习人员数 |
学历要求 |
专业要求 |
主要见习内容 |
资格要求 |
医疗 |
5 |
专科及以上 |
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|
临床医学及相关工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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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理 |
8 |
专科及以上 |
临床护理及相关专业 |
临床护理及相关工作 |
取得护士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 |
影像 |
1 |
专科及以上 |
医学影像及相关专业 |
医学影像及相关工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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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计员 |
1 |
专科及以上 |
统计学及相关专业 |
统计学及相关工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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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卫生 |
1 |
专科及以上 |
预防医学及相关专业 |
预防医学及相关工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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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员 |
1 |
专科及以上 |
工商管理、医院管理、人力资源管理及相关专业 |
行政、办公及相关工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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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复医疗 |
1 |
专科及以上 |
康复治疗及相关专业 |
康复治疗及相关工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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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招聘对象
取得相关专业的2022年、2023年高校毕业生及16-24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(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)。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热爱祖国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品行端正,甘于奉献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追求;
(二)诚实守信,爱岗敬业,责任心强,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,认同医院文化;
(三)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,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;
(四)身心健康,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较好的心理素质;
四、报名考核流程
符合招聘条件有意者请通过邮箱投递个人简历,邮件以“见习生+岗位+姓名”命名,内容包括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执业/职称证,16-24岁失业青年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(应聘者须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,如有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后果自负),医院初步审核后,通知来院参加进一步考核,考核通过者经体检、考察后办理录用手续。
五、薪资待遇
(一)享受见习生活补贴2000元/月;
(二)参与值班者享受正式员工夜班费、加班费同等待遇;根据工作表现给予绩效奖金;
(三)参与医院及科室举行的培训、学习等工作;
(四)见习期满,医院考核表现突出者给予录用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张老师
邮箱:874634187@qq.com
咨询电话:0561-3067016(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)
医院地址:淮北市杜集区东山路188号(可乘坐2路、3路、9路、20路公交车到水泥厂/精卫中心站下车)
本公告由淮北市精神(心理)卫生中心人力资源负责解释。